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
2013-12-26 |
沈阳建筑大学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0余个二级博士点;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0余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有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3种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项目 网球、游泳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测试方法及项目 1、体育专项测试报名及测试时间 四、录取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忌朐谖倚W橹奶逵ㄏ畈馐砸约八诘厥〖墩邪熳橹母咚皆硕蓖骋徊馐灾谐杉ê细瘢椅幕纬杉ù锏较嘤σ?,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五、其他说明 1、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n)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六、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1、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2、咨询电话: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93969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编:11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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